返回主页
本站域名(PC):www.drxsfd.com
请输入法规标题中或罪名中关键字:
帮助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一)
    帮助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一)
   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修正案(九)
  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九)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九)




    (原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修正案(三))

    (原刑法条文:“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三))
 

 

立案标准:

【2022-5-15】(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后附“新旧标准对照表链接”)
    第一条  〔帮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第一款)〕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应予立案追诉。
全文>>>


【2010-5-7】(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注意:侵犯商业秘密罪,2020-9-17有新规定在后) (2022年5月15日废止)
立案标准:

   第一条 [资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全文>>>

  各省立案标准犯罪数额及相关规定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后附“新旧标准对照表链接”) (2022/5/15)
2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来自网络,内部文件,注意与原文核对) (2020/11/6)
3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理解与适用) (2019/2/1)
4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8/5/8)
5 (两高)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1/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1/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11/1)
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2011/10/29)
9 (最高法)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2022年5月15日废止) (2010/6/21)
10 (一高一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注意:侵犯商业秘密罪,2020-9-17有新规定在后) (2022年5月15日废止) (2010/5/7)
 
  相关案例:
1 {012}如何理解与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高度可能的证明标准  2022/12/15
2 [第1235号]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具体操作规范和裁判要点解析?  2018/5/31
3 [第1221号]阿卜杜苏布尔·图尔迪巴柯等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案——办理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如何把握证据标准?  2018/5/31
4 《人民司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操作规范  2018/2/25
手指长按上面的二维码,请关注我们的公众帐号,您将第一时间得到新法规。

法规维护:窦振东 程序开发:孙百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