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挪用公款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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