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三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施行日期:2012/5/10    
整理者:窦振东   上传时间:2017/9/3 20:14:33   阅读:1678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为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举措,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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