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  施行日期:2013/7/9    整理者:窦振东    上传时间:2016/2/28 23:04:13  阅读:1438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新标准:
   一、“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两千元以上”、
   二、“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六万元以上”、
   三、“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四十万元以上”。


   本法涉及的罪名:盗窃罪(第2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