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1条)
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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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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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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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安徽
福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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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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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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