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第258条)
 
     
 
    重婚罪(第258条)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立案标准:
  各省立案标准及犯罪数额: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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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新疆兵团 江西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4/1
2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2019/5/15
3  (最高法)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全文废止 2013-01-18)
 1994/12/14
4  (最高法)关于重婚案件中受骗的一方当事人能否作为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2/11/7
5  (最高法)关于重婚案件的被告人长期外逃法院能否中止审理和是否受追诉时效限制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9/8/16
     
 
 
    相关案例:  
 
1 [第419号]恶意申请宣告配偶死亡后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2019/10/6
2 [第748号]涉外重婚犯罪的管辖及域外证据在刑事审判中的审核采信  2019/10/3
3 [第967号]外籍被告人与外籍配偶在境外结婚后,在我国境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是否构成重婚罪  2019/10/1
4 (第1062号)已婚的被告人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后,又单方终止事实婚姻关系的,如何计算重婚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  20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