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第254条)
 
     
 
    报复陷害罪(第254条)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
【2006-7-2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报复陷害案(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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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相关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4/1
2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2019/5/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3/20
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6/7/26
5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
 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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